中卫仲裁委员会疫情防控期间 工作安排的补充通告
为继续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自治区、市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本会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仲裁服务工作作出调整,现补充通告如下:
一、本会从2月10日起开始对外办公,在此期间,原则上仍实行网上立案、办公。申请立案、提交证据材料或咨询的,可通过拨打电话、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登录网上立案平台等方式进行(见附件)。近期安排的庭审(公告排期庭审)、调解、质证、仲裁秘书招聘等活动继续推迟,具体时间由办案秘书向各案件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另行通知。
三、 疫情防控期间,本会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在办公区域进行按时消毒,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定时体温监测防疫措施。本会将安排值班人员专门处理网络仲裁工作事宜。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本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于2020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执行。
以上内容,请当事人、仲裁代理人、仲裁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予以理解,因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秦润丰:17795589211;
邹玲玲:18195504012;
办公电话:0955-6567831 / 0955-6567832。
杨小芳(中宁仲裁调解中心):19995508152;
办公电话:0955-576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