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招聘公告
中卫仲裁委员会海原仲裁调解中心是中卫市人民政府依法组建的独立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仲裁秘书岗位一名。
(二)具体职责为:
1.仲裁案件接待、咨询、受理、送达等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
2.协助仲裁庭做好案件的审理工作;
3.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以及仲裁调解工作;
4.仲裁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具有法律情怀,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优秀的沟通、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承担较强的工作压力,年龄35周岁以下。
(三)要求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录用。
(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应聘者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后,将填写好的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纸质版1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复印件1份;
4.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5.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资料可采取直接送交或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原件。
(四)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4月22日 (邮寄以寄出日为准)。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二个月,薪酬面议。
联系电话:0955-6567831 / 0955-6567832
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综治中心(海原县海城法庭旁边)GHT: 1.75em; TEXT-INDENT: 43px; BACKGROUND: white">邮箱:zwzcwyh@163.com
中卫仲裁委员会海原仲裁调解中心
2019年4月8日